嵌套函數在執(zhí)行時(而不是在定義時)從父范圍中查找變量。
創(chuàng)新互聯(lián)-專業(yè)網站定制、快速模板網站建設、高性價比舒蘭網站開發(fā)、企業(yè)建站全套包干低至880元,成熟完善的模板庫,直接使用。一站式舒蘭網站制作公司更省心,省錢,快速模板網站建設找我們,業(yè)務覆蓋舒蘭地區(qū)。費用合理售后完善,10年實體公司更值得信賴。
編譯函數主體,然后驗證“自由”變量(未在函數本身中通過賦值定義),然后將其作為閉包單元綁定到函數,并且代碼使用索引引用每個單元格。pet_function因此具有一個自由變量(cage),然后將其通過一個閉合單元引用,索引為0的閉合本身指向局部變量cage在get_petters功能。
當你實際調用該函數時,該閉包將用于在你調用該函數時查看cage周圍作用域中的值。問題就在這里。在你調用函數時,該函數已經完成了對其結果的計算。將在在執(zhí)行過程中的一些點局部變量分配各的,和字符串,但在功能的結束,包含了最后一個值。因此,當你調用每個動態(tài)返回的函數時,就會得到打印的值。get_petterscage'cow''dog''cat'cage'cat''cat'
解決方法是不依賴閉包。你可以改用部分函數,創(chuàng)建新的函數作用域或將變量綁定為關鍵字parameter的默認值。
部分函數示例,使用functools.partial():
from functools import partialdef pet_function(cage=None):
print "Mary pets the " + cage.animal + "."yield (animal, partial(gotimes, partial(pet_function, cage=cage)))
創(chuàng)建一個新的范圍示例:
def scoped_cage(cage=None):
def pet_function():
print "Mary pets the " + cage.animal + "."
return pet_functionyield (animal, partial(gotimes, scoped_cage(cage)))
將變量綁定為關鍵字參數的默認值:
def pet_function(cage=cage):
print "Mary pets the " + cage.animal + "."yield (animal, partial(gotimes, pet_function))
無需scoped_cage在循環(huán)中定義函數,編譯僅進行一次,而不是在循環(huán)的每次迭代中進行。
在Python中,對這兩個東西有明確的規(guī)定:
函數function —— A series of statements which returns some value to a caller. It can also be passed zero or more arguments which may be used in the execution of the body.
方法method —— A function which is defined inside a class body. If called as an attribute of an instance of that class, the method will get the instance object as its first argument (which is usually called self).
從定義的角度上看,我們知道函數(function)就相當于一個數學公式,它理論上不與其它東西關系,它只需要相關的參數就可以。所以普通的在module中定義的稱謂函數是很有道理的。
那么方法的意思就很明確了,它是與某個對象相互關聯(lián)的,也就是說它的實現(xiàn)與某個對象有關聯(lián)關系。這就是方法。雖然它的定義方式和函數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Class定義的函數就是方法。
從上面的角度看似乎很有道理。
def fun():
pass
type(fun)
class 'function' #沒有問題
class Cla():
def fun():
pass
@classmethod
def fun1(cls):
pass
@staticmethod
def fun2():
pass
i=Cla()
Cla.fun.__class__
class 'function' #為什么還是函數
i.fun.__class__ #這個還像話
class 'method'
type(Cla.fun1)
class 'method' #這里又是方法
type(i.fun1)
class 'method'#這里仍然是方法
type(Cla.fun2)
class 'function' #這里卻是函數
type(i.fun2)
class 'function'#這里卻是函數
事實上,上面的結果是可以解釋的:
1,普通方法(老版中直接就是"instancemethod")在module中與在Class中定義的普通函數,從其本身而言是沒有什么區(qū)別的,他們都是對象函數屬性。 之所以會被說在Class中的定義的函數被稱為方法,是因為它本來就是面向將來的實例對象的,其實他們就是實例方法,這些方法是與實例相聯(lián)系的(從實例出發(fā)訪問該函數會自動賦值)。所以你從Class訪問仍然是一個函數
2,類方法("classmethod"),因為類同樣是對象,所以如果函數與類進行聯(lián)系了話(與實例方法一樣的模式)那么就能夠這么說了!
3,靜態(tài)方法,雖然定義在內部,并且也較方法,但是卻不與任何對象聯(lián)系,與從類訪問方法是一樣的,他們仍然是函數。
這樣看來上面的定義可以改改了:
函數的定義自然不變。
方法的定義可以是這樣的,與某個對象進行綁定使用的函數。注意哦。綁定不是指" . "這個符號,這個符號說實在的只有域名的作用。綁定在這里是指,會默認賦值該綁定的對象。
python的一切數據類型都是對象。但是python的對象分為不可變對象和可變對象。python的變量是引用,對python變量的賦值是引用去綁定該對象。
可變對象的數據發(fā)生改變,例如列表和字典,引用不會更改綁定對象,畢竟本身就是用于增刪改查的,頻繁地產生新對象必然導致開銷巨大,只需要該對象內部變化就行;但對于綁定了不可變對象的引用,對象一旦改變就會使引用綁定新的對象。
這一點也會反應到函數的參數上。python的傳值方式是“傳對象”引用。python的函數,形參實際上是引用,實參便是對象綁定到該引用上。本質是形參會被作為函數的局部變量,在開辟的函數的棧內存中被聲明。
簡要來講:
如果參數是數,則類似值傳遞,
如果參數是列表和字典,則類似引用傳遞。
每個對象都會有個id, 可以用id()驗證以上說法:
這個函數的參數是列表,是可變對象。
應該是給一個標簽綁定多個事件監(jiān)聽函數吧?
addEventListener 可以重復綁定多個
不會有沖突 按照綁定先后的順序去執(zhí)行多個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