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語言并發(fā)之道》百度網(wǎng)盤pdf最新全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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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本書作者帶你一步一步深入這些方法。你將理解 Go語言為何選定這些并發(fā)模型,這些模型又會帶來什么問題,
以及你如何組合利用這些模型中的原語去解決問題。學(xué)習(xí)那些讓你在獨立且自信的編寫與實現(xiàn)任何規(guī)模并發(fā)系統(tǒng)時所需要用到的技巧和工具。 ?
Go語言,Docker和Kubernetes ,看了題目好激動,還以為有什么干貨,點進(jìn)去一看啥東西沒有,一篇水文而已,這人工作幾年了?不好,你們讓大家評論這樣的文章,是故意的吧?
作者曾經(jīng)是 Google 員工,其上司對他評價道:
Yin's one of the smartest engineers I know. His intern project at Google was by far the most technologically advanced I've seen in 20 years of working with interns. He's going to go on to do great things
原來我以為他可能確實有些才華,噴的點我不能理解上去,
直到后來發(fā)現(xiàn)噴到我熟悉的領(lǐng)域也噴的完全不對點子,
更別提“嘗試新技術(shù)只是為了讓自己顯得高大上”這種低級的黑點了,想夸的時候改成“勇于嘗試新技術(shù)發(fā)現(xiàn)潛在市場”不還是你一張嘴的事情。
講道理,噴人家眼光低,就要說出哪里錯了,應(yīng)該如何,有理有據(jù),我還能信服一些。無非是些還沒實用的技術(shù)就變成毫無卵用了?這么說我覺得還是百度賣賣假藥更賺錢。Dwave不是全糾纏的用你“拆穿”?機器人什么水平用你“拆穿”?你說谷歌眼光有問題,我可以信,你說谷歌徹底是弱智,不好意思,我不相信。
有水平的觀點可不是貶低別人就能顯示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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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寫Java,最近主要寫Ruby,以及一點點JavaScript。
我覺得文章中有幾點,是很可取的:
編程使用什么工具是重要的,然而工具終究不如自己的技術(shù)重要。很多人花了太多時間,折騰各種新的語言,希望它們會奇跡一般的改善代碼質(zhì)量,結(jié)果最后什么都沒做出來。選擇語言最重要的條件,應(yīng)該是“夠好用”就可以,因為項目的成功最終是靠人,而不是靠語言。
很多時候我們忙于學(xué)習(xí)不同的語言,而忽略了語言的最終目的,是寫出可以解決問題的程序。
IntelliJ還可以進(jìn)行非常迅速的結(jié)構(gòu)變換,這讓你就像藝術(shù)家在構(gòu)造一個雕塑作品。最開頭我可以大刀闊斧,把代碼劈成大致的形狀,然后再把它仔細(xì)推敲,揉捏成更好,更容易理解,更具魅力的形狀。
是的。用IntelliJ來Refactor Java代碼的體驗,的確比 用RubyMine來Refactor Ruby代碼、用WebStorm來Refactor Javascript代碼的體驗,要好太多太多了。雖然后者的體驗也強于用Vim時候的體驗,但用IntelliJ來的更加暢快淋漓,而且從來不用擔(dān)心因為Refactor而出現(xiàn)命名錯誤(如果不用Reflection的話)。
很多人討厭Java,其實是因為早期的GoF Design Patterns,試圖提出千篇一律的模板,給程序帶來了不必要的復(fù)雜性。然而Java語言本身,其實跟Design Patterns并不是等價的。Java的設(shè)計者跟Design Pattern的設(shè)計者,完全是不同的人。你完全可以使用Java寫出非常簡單的代碼,而不使用Design Patterns。
我自己對于一些大公司規(guī)定的模式,比如“Programming towards Interface, not implementation”十分反感——這樣子造成了很多interface,只有一個implementation;而在讀代碼的時候,就要跳轉(zhuǎn)很多個文件,才能找到需要的內(nèi)容。但我覺得這是寫代碼的人得問題,和Java無關(guān)。只是很多人在寫Java的時候,太從字面上理解“Programming to Interface”了。
然后我不太同意的:
Python湊合可以用在不重要的地方,Ruby是垃圾,JavaScript是垃圾中的垃圾。原因很簡單,因為Ruby和JavaScript的設(shè)計者,其實都只是民科。
我個人很喜歡Ruby的設(shè)計的,主要來自于MetaProgramming的部分——真的可以讓代碼量少很多。來自于更高級別抽象的代碼量減少,直接意味著,整個程序變得更容易閱讀和理解。我不覺得民科設(shè)計出來的東西,就意味著這個東西不好。而且Ruby程序,debug起來還是很容易的:RubyMine對于斷點StepTrace也有很好的支持。而且,因為是Script Base的語言,可以很容易的去閱讀/修改Library的代碼,從而很快地理解對應(yīng)的Library。
JavaScript還是有些坑的,比如沒有原生的Class(ES6的class看起來只是function的一個syntax suger)、神奇的prototype和this的關(guān)系問題;但理解了原理,這些坑還是挺容易避免的。而且也有很多用JavaScript開發(fā)的不錯的App和框架,異步編程的思想也很好(當(dāng)然 思想這種東西,都任何語言都是可以支持的)。“垃圾中的垃圾”就太偏頗了。
對于Go / Scala / Clojure我?guī)缀鯖]有了解,無法評論。
然后講一下,我對于Java很反感的地方:長,function不是object。
1. 依稀記得 當(dāng)年寫各種Data Access Object,里面有若干Getter / Setter,雖然用IDE可以自動生成Getter和Setter,但依然……讀起來/維護(hù)起來 很辛苦。
2. 以前寫Android程序,加EventListener。其實只是一個function而已,但只能通過Anonymous Class、在里面define function的方式——加一個EventListener,2層縮進(jìn)就出去了。讓代碼變得好丑。
(在Java8里面,支持了Lambda,應(yīng)該有所緩解吧;這里我還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