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為維護國旗尊嚴,增強師生民族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1.升降國旗的時間。開幕式、大型集會和重大節(jié)日應舉行升旗儀式。2.每周一舉行升旗儀式,周二至周五只升國旗,不舉行升旗儀式。3.每天傍晚在安靜的學校前準時降國旗。4.如遇惡劣天氣,可不舉行升旗儀式或升國旗,也可在寒暑假和休息日升國旗。
2.升降國旗的要求。升旗時,快步行進,旗手和護旗手面向旗桿,全體師生立正。2.參加升旗儀式的學生全部穿校服,老師穿工作服,立正,隊列整齊,精神面貌良好。少先隊員佩戴紅領(lǐng)巾,執(zhí)行少先隊隊禮,隊員立正。3.唱國歌時,全體師生聲音要整齊洪亮,服從指揮。4.學校領(lǐng)導、教師、學生代表等在國旗下講話。做簡短而有教育意義的演講。5.升旗用《歌唱祖國》,降旗用《降旗歌》。6.每天升國旗或降旗時(不舉行儀式),音樂響起,校園外全體師生員工立正,面向國旗,立正。升降國旗后,只有在升降國旗的音樂停止后,才能自由活動。
7.升旗手經(jīng)過培訓后才能執(zhí)行升旗任務?;顒佑蓪W校團委組織,有專人負責。
條款:
1.《國旗法》第六條規(guī)定,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星期日外,每天應當升掛國旗。
2.《國旗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晨起暮落。依照本法規(guī)定應當升掛國旗的,遇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